新劳动合同法离职条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0:00:38
以前在电视上看到新劳动合同法,如果一个员工在公司做了一年以上,在离职的时候公司会给予一年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补尝。
我在现在的公司做了1年半,现在因为个有原因离职,公司能不能给予一年的基本工资补尝呀?

不能哈,要看是自己的原因还是公司的原因,这个问题我以前都问过的,也查证过的.辞职没有补偿,公司跟你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就是按一年一个月工资来补偿

1.如果是公司提出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则须支付你经济补偿。
2.如果是你自己提出离职,则不支付经济补偿。
3.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