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房地产法律的律师进来看看抵债的房屋产权如何过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2:28:25
2002年我们邻居一老汉因重病住院没钱,向我借了4万元看病,他也知道可能看不好活不长了,就把他现在住的一个老的房改房产权证抵押给我并写借条说明:如果将来还不了钱,就把现在抵押给我的房产过户给我。结果没过几个月老汉就死了,他的老婆又找了个人另嫁了住在男方家,2个儿子一个移居外地,一个就住在他爸的这个房子里,由于他一直没有搬出去(他也没地方住)我就一直没有按欠条上的收回房产(因我们关系还不错,他和她妈也认同房产抵押和借条),现在已是2008年底了,我还能把房产过户过来吗?这个产权抵押过户,在房管局能办过户吗?在法律程序上应该如何操作呢?就拿这个抵押欠条能行吗?
他们家里的人也认可这个抵押欠条,就是好象要过户给我的话,房产管理部门那边怎么去办这个事,是要通过公正处还是法院?
关键的是这个房产证的名字还是去世老汉的名字啊?人已经死了6年了,也没改过来!!怎么办?

主要是我现在只想要房子不要钱!!!他们家里的人也是只想还我房子不出钱!!!!!!!

1、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到房屋登记机关登记, 如果是通过法院执行的,凭法院裁定书去登记部门登

2、可以到房管局申请办理过户手续的,需要承担房屋面积大小支付税费的!

法律规定,抵押合同不能约定当债权到期可以直接将抵押物转让给债权人的,这主要为了保护其他的抵押权人的利益。因此,你和老汉约定将来还不了钱,就把现在抵押给你的房产过户给你是无效的。
但是老汉的去世不代表你们之间的债权债务消失,他的配偶和合法继承人有义务承担他对你的欠款的还款责任。具体你可以这么办:
1.如果想要拿钱的话,就可以要求他的老婆、法定继承人(儿女)支付你的欠款,当然也是以他们所继承的财产范围为限。
2.如果想要房子的。可以要求他的老婆、法定继承人(儿女)先办理继承手续,做一份继承公证,再去房管局把物业过到他们名下。然后他们再和你在房管局办理买卖或赠与的过户手续,然后你写一份声明声明放弃欠款或欠款已抵消你购买该物业的费用。

答:
首先,虽然您与老汉签订了房产抵押合同,但因为没有进行抵押登记,您还不享有对房产的抵押权。
其次,现在老汉已经去世,他向您借的4万元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老汉去世后,您可以向老汉的妻子主张偿还。
再次,妻子不还偿,您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包括老人遗留下的房产)。
最后,其儿子没有偿还借款的义务,但如果儿子主张继承父亲的房产,那么儿子在继承父亲财产范围内对您负有偿还义务。

具体问题因为抵押未登记,是无效的。但对方如果愿意过户是没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