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的一个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5:20:22
两伙高中生打群架,其中一方将对方打死一人重伤一人。结果五个嫌疑人两个被判故意杀人罪,三个被判聚众斗殴罪。请问共同犯罪可以确定不同的罪名吗?

你好,你所提的问题没有说清"五个嫌疑人两个被判故意杀人罪,三个被判聚众斗殴罪"五人的关系,这五人是否是一伙的,还是有双方的人员.才能回答.
如果,判杀人罪的二人是同伙,判聚众斗殴罪的三人上一伙的,该判决是对的.
如果这五人是一伙的,要分情况而定.
1.如果,那三个人没有杀人的主观故意,就不构成杀人罪的共犯.因为<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规定的"共同故意犯罪"要求的共同故意的内涵应一致的,否则涉嫌的犯罪罪名也不一致的.
2.如果,那三个人采取放任的心态,对所发生事的后果(不论是伤,还是死)放任其发生,既打伤也行,打死也可,那就应该定杀人罪的共同犯罪.

可以
在共同犯罪当中区分主犯与从犯,根据检察机关的认定和起诉,主犯的罪行认定是应当比从犯要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