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经济赔偿(很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9:51:04
公司委托非正规组织机构代办缴金业务的,公司签定过合同,但我工作有快5个月一再要求拿到自己的那份合同,直到我正式离职也未拿到合同.离职40天后拿到劳动手册及退工单,发现少交2个月的金,现在由劳动仲裁移交到了法院,试问我要求补缴金外还有哪方面的经济补偿吗?

还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从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层面来说,用人单位应无条件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保。但每个企业,或多或少都会存在一些不合理的情况。像你这种情况,只能要求企业为你补缴相关应缴但未缴的社保金额,无其它经济补偿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