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现在才搞劳动合同是否太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9:01:46
公司创办已有好几年,但由于不懂法律,到现在才准备搞劳动合同,是不是已经太迟啦,是不是还要对工人赔偿呢?

是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原先在合同法未出台前未签订合同的,应当在该法出台后一个月内补签完,否则单位应当支付自08年元旦开始的双倍工资.你们公司至今才搞劳动合同,还好,并未超过该法规定的一年有效期,因为超过一年未签订合同的,应当视作无固定期限合同,双倍工资还是要付的.公司最好在今年12月底前将合同全部签订完毕.

太迟也要办理。如果工人提出主张,公司要从2008年2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