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2009年30日到期,现在公司面临重组,重组后,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0:17:45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公司可以以劳动合同解除方式中的经营性解除的方式来解除未到期的劳动合同,进行裁员。但须遵守合法、公平原则并严格遵守以下程序:(1)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2)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3)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3)张榜公布。所以,你公司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