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双层经营体制,土地承包关系?农村过多的剩余劳动力对它们有什么影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8:49:08
希望答案简明扼要,举个通俗的例子让小生明白就行,我查过资料了,都是长篇大论,官方语言啊,很难让人理解,麻烦大家帮个忙了

双层经营,集体经营是一层,家庭经营是一层,而家庭经营是基础。而事实上双层就剩下一层了,那就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如果懂点历史你就会明白,70年末,家庭经营还是违法的,而且是路线问题,是反社会主义的。但人民公社早已穷途末路,邓小平摒除意识形态的干扰逐渐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合法化,这是历史的总趋势。为什么说双层呢?这就像一块遮羞布,告诉你我们还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还是集体所有、集体经营,只是在有些情况下,为了更好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承包给家庭经营。就是这个意思。当然,从体制上来说,这也意味着我们国家随时可以将土地经营权收回,在这个意义上,突出强调双层经营里的集体经营对于社会主义的中国还是完全必要的。
  至于剩余劳动力的问题,这应该是涉及集体化生产还是小农生产的问题。家庭联产承包,土地经营的主体是家庭,每户也就十几亩地。我们总不能指望所有的家庭都有拖拉机等大型器械吧,这就意味着家庭联产承包经营难以进行规模化经营。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土地流转,什么意思?就是告诉你,可以兼并土地,这样才能有利于规模经营,买拖拉机才合算。但是大规模经营使用播种机、收割机等大型器械必然就会挤出农民。以前10亩地2个农民,1000亩就容纳了200个农民,大规模经营后,可能1000亩地1个农民就搞掂了。因此,农村有过多剩余劳动力的话就不太适合大规模生产,影响社会稳定。
  信口说来。需要说明的是,上面所谓大规模生产和集体生产不是一回事,一个是规模一个是涉及所有权。以现在的中国环境,所谓大规模生产肯定也是交于私人去做/所以可能不是很对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