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去世留房产,儿媳没份分一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2:44:05
我与丈夫在2001年结婚,婚前丈夫家有北房三间、南房三间(平房),均为他父母建造。我们婚后一直同公婆一起居住。丈夫还有一哥一姐,都各自购买楼房居住。丈夫的父母分别于2002年和2004年去世,我们仍居住在平房里。近来,我和丈夫因感情不合都同意离婚,但在房子上产生争议。丈夫认为房子是他父母建造的,我无权分割。 但我认为,公婆去世后,房子实质上已经发生继承。即使算上他的哥姐,我丈夫也至少取得两间房屋的继承权。这两间房产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所以我应该分得一间。
如果诉诸法律手段,我能否获得这一间房子?

请问你要那一间房子干什么?
是的,在法律上你享有继承权,房子有你一份
但你想清楚你要房子干什么?
住?租?
积点德,即使离婚了也别让外人看笑话

死后离婚可以分,离婚后死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