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离职后工资的一些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22:06:37
08年10月的时候我进入这家公司工作,当时没有签合同(未满18周岁)

公司的试用期是2个月!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我现在想离职了(还在试用期内),请问工资是如何结算的(公司是20号结算,下月5号发工资的),如果我在20之后5号之前离开这家公司,那么我这个月的工资可以拿到吗?还有20后至我离职期间的工资可以拿的到吗?

如果可以,我该如何像公司说明!

试用期的工资不低于岗位工资标准的80%。20日发工资只是发放时间,单位的考核时间应为1日至30日(31日)。如果在20日后离开公司,应该能拿到工资。下月的工资应该能拿到一半。

你的情况属于未成年人用工,但这并不影响你获得应得的劳动报酬。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试用期内,你提前三天就可以提出辞职,而后公司就应该给你办理一切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包括给你结算工资。工资应该计算到你离职的那一天为止,所以20日以后你在公司工作的时间当然也应该计算在内。
另外,由于公司未给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公司索赔超过一个月后工资的二倍,如果你现在工作了两个月,公司应当一共给2个月的工资,另外加上一个月的赔偿金。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向公司提出,但至少你所工作的时间都应该得到劳动报酬的。
如还有什么疑问,可以补充哦。

首先要明确的是,你和单位是否订立了劳动合同?如果订立有劳动合同,工资依合同所约定的工资数额计发;对试用期工资没有约定的,一般不低于同岗位正常工资额的百分之八十。此外,还要明确的概念是:工资的结算是按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进行计算的,即从上个月领到工资的时间到下个月应领工资的时间为止。
像你这种情况,没有工作满月部分的工资数额应该当这样计算:月工资数额/21.75=日工资数额再×实际出勤天数。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前3天,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单位提出辞职。用工单位应在离职时结算清工资,并支付给本人。若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可携能证明你在该单位工作的基础性证据(工作证,考勤表,业务单等任何一样)向当地所属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干一天拿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