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公司要如何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7:42:16
08年4月签订一年的合同,12月2日收到口头通知,要我调去广州工作,否则就自己辞职。公司很明显的要裁员。

我的意见是:
1,合同不到期,而且被解雇不是我的失误,公司这种行为应该属于违法? 听说是要赔3个月的工资?
2,如果有了赔偿金,是不是还有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3,公司鼓励员工买手提电脑工作,并报销75%,分两年报完。现在还有一年多没报,这部分我能不能要求补偿?
4,公司是1月1日统一规划,希望我们在12月31日就位。辞职的就走人。 现在没见书面通知。如果公司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补偿金是不是还3倍? 如果公司公司要求12月31日一定走人,又如何?

谢谢!请帮忙回答~
合同期不到裁员是否有什么保护措施?

1、正常工作调动劳动法是不管的,也没有明确规定这种调动如果员工不同意是否企业应该给予赔偿。

2、自动离职没有赔偿金,单位裁员的话会有一个月的赔偿金,因为你为其连续工作满6个月了。

3、这个看你们公司有没有书面的文字了,如果只是口头的,就没办法主张了。

4、没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话应该给一个月的薪水做为通知金。

一楼说的很详细了``
这个关键是公司裁员留了一个前提,那就是不服从安排,然后解聘;

公司调动工作地点就是变更合同,你有权不同意。你可以要求赔偿金和补偿金。
在公司没有正式书面通知的情况下需要继续工作,否则公司可以你旷工为由解除合同。你就没有补偿金。
如果提前书面通知就只能 有一月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