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不满意,可以提出仲裁申请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9:22:57
和以前的公司 由于工伤产生劳动争议赔偿,后经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并签收了调解书,有个事情要说明,因为自己人在外地,委托父母作为代理人,但父母因为对法律不了解,同意了原来公司提出的赔偿数额,并同意调解。调解书下发2日,我对调解结果不满意,怎么样才能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去上诉呢?约定的调解书规定赔偿付款期限是10天,是不是只有等到10天后公司不付钱,也就是不履行调解书 才能申请仲裁啊?
PS:仲裁的调解实在是敷衍了事,仲裁的人只想快速的让双方签字走人,恐吓我父母说仲裁时间很长,再上诉又有多麻烦,调解结果非常不符合工伤管理条例等的要求。

对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不满意,可以提出仲裁申请。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书是不能上诉也不能重新起诉的。这是法律规定的

如果调解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那么这张调解书已经生效,你再仲裁也没用了,当然调解的内容如果夸张到和法律规定的赔偿数额相差太大的话,那仲裁可以撤销,然后重新裁决

应该还有办法解决。
你父母作为你的代理人必须有你的授权委托书,你的授权委托书上也要有明确的授权你父母可以代为调解,如果你的授权委托书上没有调解一项,哪么你父母签收调解书就是无效的,你可以以此为由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是一裁终局的,并且调解书是签收就生效的,不需要过10天,可以直接起诉。
但是如果你已经在授权委托书上写明了你父母有代为调解的特别授权,除非你能举证证明,在调解书上签字不是你父母的真实意思表示,你只能按照调解书来执行,其他方法就无济于事了。

如果能够证明调解书是违反自愿原则的,或者违法调解,才可以申请法院处理。

你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审查该调解协议是否存在严重不合理,损害了你的合法权益,则可以要求撤销。
另外如果能够证明仲裁员对你父母有恐吓,也可以申请法院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