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问题:关于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的问题。出自哪个相关法律条文请列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1:45:30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注意这三个必要条件,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出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合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劳动合同法》中提到这一条并不是“关于劳动合同到期”的问题,而是“劳动者患病……”等问题。

所以,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并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用提前通知的。
但是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与你续签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如果你不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用进行补偿的。

新劳动合同法里面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或付一个月的待通知金就可以立即让劳动者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