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公司要搬走我不想去其它地方,这样违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5:02:18
我不去他会不会赔我工资.

公司可以与你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你提出解除合同,公司应给你工作时间补偿金,1年补1个月工资。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也就是公司的工作地点发生了变化,你可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该补偿你N或者加1个月工资.

如果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在北京
就是说公司搬到北京任意一个地方都不算公司违法
如果去了外地的话
就算是违法了

合同是否约定工作地点 ?具体到 区街
搬到外地 另算

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