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协议算不算有效的劳动合同?已经立案了,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1:12:11
我把单位告了,种种原因不细说。现在出现了以下争议

我08年3月到公司,公司说试用两个月,5月份才和我签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新出来的形式: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后来得知这种合同是不能订立任何试用期的。而且用人单位应该在我开始工作的一个月内,也就是4月份之前就签合同。我按新劳动法相关规定向公司申请未及时签立劳动合同和非法订立试用期为由要相应赔偿金。而公司却拿出3月份签的“实习协议”(仅约定了3-5月为实习,工资多少)就是简易的劳动合同,而且否认当时口头承诺的试用期一事。他们说这是两份劳动合同,一份的期限是3-5月两个月,另一份是5月开始,和试用没有关系!
可是我是全日制工作,而且是毕业两年的学生,我觉得实习不成立。我这个官司能赢吗?我需要重点说明什么?
能稍微具体说明一下引用的依据吗
而且关键是我该如何反驳对方,掌握哪个重点才能取胜?谢谢了,北漂不容易啊~

“实习协议”是学校与企业签订的契约,是学校委托企业对学生进行教学实践活动,属于学生在校学习的一部分,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实习协议签订的双方当事人是学校和企业,学生本人不是当事人。
如果学生已经毕业了,自主择业,“实习协议”是无效的,更不能代替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实习协议”是学校与企业签订的契约,是学校委托企业对学生进行教学实践活动,属于学生在校学习的一部分,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实习协议签订的双方当事人是学校和企业,学生本人不是当事人。
如果你已经毕业了,自主择业,“实习协议”是无效的,更不能代替劳动合同。

不属于劳动合同

rtetreet

新劳动合同法不是明确规定了试用期的时间么?好像是合同一年之内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我也是外行,很佩服你的勇气,我也打算申请仲裁呢。建议你还是找专业的律师请教一下,网上好像也有那种在线帮助的吧。希望你能成功!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79335230.html?quesup1这是我提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