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四个月了 裁员有补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7:15:31
我是在一间私人营业用人单位上班,公司和我谈的试用期是6个月之内,公司也没有和我签定劳动合作,但是我现在做了四个月了,公司说经济不景气要裁员,只给我几天的时间让我把工作交接给其它人.公司说我未转为正式员工没有补偿金,请问没有签合同公司次月是否须要支付我双倍的工资呢?

1、单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自用工之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用人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也就是说单位还需支付你后三个月的工资;
2、公司裁员未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你,应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待通知金;
3、公司应支付给你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1. 公司未和你签劳动合同,也就不存在试用期的概念。应该从第二个月支付双倍工资。
2. 公司必须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3. 你应该搜集证据,如工资单、工卡、工作记录等,到劳动仲裁去申诉。

有,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算,没有签合同公司次月起要支付双倍的工资

一定要支付双倍工资的,但是前提条件是你要有证据

给我发百度消息吧

首先公司没有跟你签合同就违法了,裁员也要进行补偿的。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