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如何辩护法律纠纷(紧急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8:22:38
A开了一家公司,B曾在该公司做事半年.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了2万余元的经济损失..B一直未赔偿.后来B跳槽自己出来开了一家公司..A为了讨回经济损失,便叫CDE等去索要.但未要到.隔几日,CDE等继续前去索要.但把B公司内的笔记本桌椅等财物砸烂了..现在B公司已报案.砸东西的CDE已经跑路..不知去向.请问A将担负什么责任..如果抓不到CDE,会不会没证据不了了之.如警察传讯问起A,该如何应付.
A指使了CDE损坏物品.但现在CDE已经跑路.是否可以不承认.如将来CDE被抓获.交代了此事.A会不会因不承认而重判.
这种案件B可以去派出所撤案吗?

对于A,应当看A是否指使或者暗示了CDE可以去损坏物品。如果存在这种行为A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A没有指使或者暗示,那么就不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CDE是公司员工,那么对方可以将他们的行为视为公司行为,可以要求A公司做出经济赔偿。
如果CDE不是,A公司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砸坏的东西的价值与20000元可以相抵。如果砸坏的情节不严重,损坏的东西不太值钱,不会判刑。
可以,也许他的前提是得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