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第三方的赔偿是否应交增值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19:33:32
我公司出口产品,收到日方订单后组织生产,完工后日方又取消订货,答应给赔偿40万美元。我公司把这批产品内销低价处理,开票交税。收到日方赔偿后,40万美元做营业外收入。我觉得这40万美元应该算价外费用,还需交增值税,对否?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是年底要缴纳所得税。
楼主说的不正确,这不属于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依附与交易事实而收取的费用,而你收取的40W美元,并不是依据交易事实,而是客户的违约,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是对的,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你这收取的违约金是对方给你的,用“第三方的赔款”的表述有点不合适吧?

这个就是营业外收入,只要调整所得税即可。
赔偿不是销售收入,不存在增值问题,不用交增值税。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年底要缴纳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