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求救 案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4:18:40
2000年1月15日,甲出资5万元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以下称A企业)。甲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经过甲同意,2月10日,乙未经甲同意,已A企业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买价值2万元的货物,
2000年7月4日,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的丁的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并请求法院制定清算人,7月10日,法院制定戊作为清算人对A企业进行清算,经查,A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1.A企业欠税款2000元,欠乙工资5000元,欠社会保险费用5000元,欠丁10万元 2.A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 3.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2万元

问:a 乙于2月10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入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b 试述A企业的财产清算顺序
c 试说明A企业如何满足丁的债权请求
经济法案例分析 帮解答

1、
乙已A企业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买价值2万元的货物,虽超出甲的授权,但此行为属于A企业和丙之间的法律行为,应为有效。
2、
A企业的财产清算顺序
支付清算费用(本案为0)
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
支付税款
向其他债权人清偿债务
3、
若A企业为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为无限责任,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2万元应为清算财产,则A企业的清算财产为11万元。
丁可得到110000-5000-5000-2000=98000元;

若A企业为一人有限公司独资企业,为有限责任,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2万元不属于清算财产,则A企业的清算财产为9万元。
丁可得到90000-5000-5000-2000=7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