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关于劳动法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4:13:51
我是一名日企职工,现在很多厂里的发展不是很好,我们厂也一样,有可能裁人,我想请问一下,我是在05年进的公司,现在已有四年工龄,08年7月公司又与我续签了4年的合同,到2012年7月到期,如果现在公司裁掉我应该怎么赔偿,工龄补尝是从05年开始算4年即赔4个月加3个月违约金,还是从08年1月1日新劳动法搬布开始算即1个月工资加上3个月违约金。

如果公司遇到严重的经营困难,可以进行裁员.但应履行合法程序,即“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并且应支付违约金.即4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1.经济补偿金

2.可能会存在的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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