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法律的朋友进来帮帮我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12:48:21
我在一个网吧上班,干收银员,因为这个网吧财务的任务.导致我2天少了200元,我非常想不通。可是经理又没办法给我解决,我很生气。于是我觉得拿走我应得的。就不来了。我在这个网吧连工资带押金一共是该拿500,我就算少了200,我拿走我应该得到的300元然后不打招呼就走。就不来了 因为我的工作职位比较容易。所以我拿走了300。没多拿一分钱。
我想问一下。我这种行为要不要不法律责任啊,够不够成刑事案件啊!如果这个报警的话,我要不给抓起来啊!

首先,网吧聘用你不应该收取押金,这是违法的。其次,你拿走300元钱的情况并未交代清楚,不过从你阐述的内容上来看,你应该是利用职务的便利拿走网吧收银台里的钱,属于职务侵占行为(因为你不能因为网吧未给你结算工资而私自拿走单位资金)。你的行为虽然是违法的,但并没有触犯《刑法》,因为职务侵占300元钱远不够《刑法》中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数额起算点。
如果对方报警,你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对方支付你工资,并提出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对方收取劳动者押金的违法行为,所以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是不会对你进行行政处罚的,而是为双方进行调解,最后大家握手言和。
所以你不用担心。

首先:很明确,不构成刑事责任,
其次:如果报警,你会被抓,对你进行治安处罚,

不够,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