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转正、裁员、保险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1:44:05
事情是这样的,我是08年6月底到的这家外资公司,入职当天签了1份《试用期合同书》,上面写的试用期是3个月,现在我已经在这工作5个多月了,早就到了该转正的时候,也填写了转正申请,可公司的上级领导一直没有批,就这样我的工资到现在发的还是试用期的,我当然就不能在这工作下去了啊,开始我想提出离职,但单位有同事告诉我说,主动提出离职就什么都没有,如果是以裁员的方式,可能还会有补偿,我想知道公司这么做是合法的吗?我该怎么办?还有公司事后还与我签了份1年的劳动合同,并申请保险可以给我交,但是我不想交,公司让写了份自愿不交保险的证明,如果我在公司被裁的情况下,没交保险还会有所补偿吗?
如果在这工作超过半年了,会赔偿多少呢?

1.由于已经签了合同,所以你现在不好证明公司给你的待遇低于试用期的,这么说吧,劳动合同最短是3个月的时间,你相当于是签了两份合同而已,至于试用期的工资问题,要看后面这个合同的约定了,不能说你现在还是试用期的合同

2.没交社保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但不是你辞职,这个很关键的,你辞职没有补偿金的,但是,你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是有补偿金的,你工作满半年了,补偿金是1个月的工资,还要给你补交从工作之日起的社保,如果要社保希望现金补偿,那么是协商的结果,申请劳动仲裁,只支持补交的

3.你可以跟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那么申请劳动仲裁吧,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

试用期的结束不被相关公司内部程序制约。

约定期限界满,公司未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你,试用期便结束了,你即为公司正式员工。

试用期之外,仍发试用期工资,可定性为公司克扣拖欠你工资。
以这个理由离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另外,经济补偿,工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支付一个月工资。

公司未给你缴纳保险,你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如果协商,可以要求把补缴的钱给你,否则应当交给社会保险机构。

另外,你也可以以公司未给你缴纳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样也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

我想知道公司这么做是合法的吗. 这个问题,你可以向劳动局举报,
你不想做了,就提出赔偿,拿出合同,首先公司违约的,
裁员的赔偿是这样 ,累计工作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保险和补偿没有任何关系的。

去劳动局仲裁啊,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就可以,不知道过了三个月以后有没有再鉴合同,如果没有,能得到这两个月的双倍工资,所有社保应缴纳的费用都能一应得到补偿。
但是你不想交保险也是单位为自己考虑,可以理解,国家规定缴纳社保是强制性的。

你工作不满六个月,公司应该支付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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