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解聘合理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1:29:04
有个朋友是专卖店的,他12月20号合同到期,但他们店长前几天才告诉他不和他续签了,请问如果不续签是不是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呢?店长这么作是否违反了劳动法?劳动法对此有什么明确解释么,解答一下吧,谢谢
就算是通知是不是应该是书面形式呢,口头通知可以么?他们是不是应该给经济补偿金呢,补偿金数额有规定么 如果起诉用劳动法哪条呢

企业不续签是要给补偿金的,无论是否提前通知都是如此,不过补偿金只能从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算起,估计是补一个月的工资。

相关问题可以直接到劳动局咨询投诉,不需要起诉。

去劳动局问问

首先,这个专卖店是否带有品牌性的。
其二,合同上是否注明了合同到期后有优先续签。
第三,劳动局不会接受这种投诉。

同意一楼。要看原合同,及工作时间来算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