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的责任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0:16:05
1.我为承租方,在租房期间(租期1年)内发生的水管,水龙头,电灯,门锁等生活设施需要维修(非故意人为损坏),请问是应该由房东负责还是由我负责,费用应该由谁承担.(比如说;刚搬进去两天,发现水龙头漏水,锁头坏了,插线板用了一次就坏了,还有坐便器活动,是否应该由房东负责维修及费用?)
2.电视等电器(不是新的)在租期内使用过程中如损坏(非摔砸或进水的),是否应由我来赔偿.
3租金内包含有什么费用?就是房屋使用费吗?房东是否可以要求禁止我的亲戚朋友住在房里.
4.租器到时,房东还是否可以以把房子弄脏等名义拒付还我房屋押金或扣减押金?正常的房屋磨损应包含什么?
5.房东要求必须随时能联系到我,我放假回家还需要告诉他,否则找不到我就要开房屋锁,请问这个要求合理吗?
谢谢.

自然损坏是由房东负责维修和更换

请他指出那里弄脏

我也有房子出租,我都是这么操作的,不过我很讨厌租户走后房子很脏,每次都要自己打扫。只有一次是个台湾人租的房子,他走时帮我把房子都收拾干净了,他说你借我时什么样,我还你时还是什么样,这是规矩
我很欢迎这样的租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