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法律援助 关于劳动法合同纠纷 谢谢赐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1:29:17
我本人签定的是劳动合同,期限从07年4月1日到09年3月31日,12月11日公司向我提出解除合同,并按劳动法补偿3个月工资。
要点:
公司以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理由辞退,我是属于行政性质的岗位,没有业绩要求的,工作中没有重大失误和风险;
公司不给我年终奖,在证券行业年终奖是很大数量的,合同中没有提到年终奖之事;
不给年终奖理由是年终奖属于公司福利,可以不给的;
公司利润很好,预计7000万利润,营业部拿10%分红(10%我没找到具体的证明,但我知道这比例);
平时季度也发季度奖,属于10%分红之中的;
公司有内部文件(电子版),关于奖金分配的,按季度发,实发季度奖不超过季度奖金的50%,剩下的留着年终发(年终奖)
公司目前还没给我正式盖章的解除合同说明,上周给我打印版没盖印我没签收,印章在总部,现在正在办理中。
以上,基本要点写清楚了!

公司在年终结束前几天要求解除合同 摆明就是估计扣我年终奖 希望好心人多赐教解决方法

去当地劳保部门申请仲裁,仲裁无果就起诉吧!像这样的劳动纠纷,年底都会有一些~~~各说个的理

公司的做法违反劳动法了 你没有失职行为不应该接触的 提起仲裁吧 估计仲裁完了也在那呆不下去了 工资奖金津贴补助都算是工资 应该发的

劳动合同法,在这方面没有对单位有强制性的规定,既然是福利,是可有可无的。并且在保障基本的劳动着和用人单位之间也存在很多的拐角。
恕我直言,既然是行政工作,那么不妨用特殊的方式解决该问题。对你个人来讲是有利的。仲裁,起诉是下策,我也是做企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