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 遗赠 单方 双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0:52:38
为什么赠与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而遗赠却是单方的呢?遗赠难到不是赠与的一种吗?

赠与行为——需要受赠人同意接受,赠与行为才成立,及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所以是双方法律行为。例如,隔壁王大爷要把他养了10年的狗送给你,你嫌狗丑又太能吃,养不起不想要,他就没法完成赠与。
即:A表示赠与意愿+B接受赠与=赠与成立=双方行为

遗赠行为——遗嘱在赠与人死亡之时生效,也就是说只需要他单方表示愿意赠出某物,就完成了遗赠,不需要任何人同意。例如,你突然知道你国外有一个远房姨妈去世,遗嘱说所有遗产赠给你,这个时候她已经完成了遗赠,你已经拥有了她遗产的所有权。另外,还可以这么想:她立遗嘱的时候你甚至都不知道有她这么个人存在,更别说要求她按你的意思改遗嘱了,所以是单方行为。姨妈完成遗赠之后,你只能选择保留或者放弃自己获得的对她所赠遗产的的权利,而不是接受或拒绝她的赠与——已经硬给你了,呵呵。
即:A立遗嘱+A死了=遗赠成立=单方行为,无需B同意
B接受遗赠=单方行为,无需A同意,且A已死,无法同意或不同意
B放弃继承=单方行为,无需A同意,且A已死,无法同意或不同意

希望已经解释明白。

另,这里也可以一起区分一下“单方行为”和“单务合同”,比如赠与:是双方,但是单务哦。
1)单务合同: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划分
  划分标准: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对待给付义务。
  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负给付义务的合同。
  2)单方法律行为指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 订立遗嘱、放弃继承权、撤销委托代理、免除债务、追认无权代理、赠予等行为,皆属于单方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