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懂的进。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7:59:36
我在7-11便利店上班。今天经理正在讲过年休假的时候。我跟他说我工作到2009年1月20号就不做了。他听了立即说我怎么这样。说他们这里要的是全职的。命令我立即申请辞职。我呆了。我刚上班20天。而且。在7-11便利店上班要办很多手续。办这些都花了500元钱了。突然说叫我辞职。那我不是瞎折腾了20天?再说我面试的时候他们没跟我说要做到多久的。我在他们店员得知做多久都可以辞职的。在说我入职的时候签合同的时候他们叫我按照样本填填无固定期限工作2年。我说要填有固定的好了。他门说没关系的。也没解释那么多。我就照样填了。那个经理叫我这两天给他个辞呈。我不想辞职。他说我这样不行。我能不辞职吗?做到1月20号。
我想继续做下去。因为我都花了那么多钱办证件了。能不能自己不给辞呈?我看经理也不敢炒我。没理由。但是他吓我说,我不辞职没工资。

即然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要无故辞退必须支付相应赔偿。按照规定,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按工作年限支付赔偿,不满半年可以得到半个月补偿。跟经理商量。

不要写辞呈,主动辞职是没补偿的。

你写文章啊?写法律的很难写,你不会是去比赛吧?我想象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