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期限的问题 追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0:46:59
我的朋友和男朋友订婚了,按照民间习俗男方给女方一定的彩礼,并且立字为证说明如果结婚前女方提出分手则全部退还男方的钱,反之一分不退。可是后来男方提出了分手,退婚了,却找我朋友家要钱,对以前的种种说法完全置之不理。后来我朋友家没给,因此男方上诉。最终法律判了所有的彩礼钱退还男方,并且对于当初上方签订的“协议”,也不支持。后来男方申请执行,我朋友身在异地工作,家在山东,因为男方是在老家起诉的,所以出庭等事宜全部是家人办理。申请执行后我朋友家人没有明确表态,拖着对方不给钱,法院人打过一次电话。朋友家人还是没给,我想请问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多久?还有就是如果我朋友家就是不给钱总是这样拖着,那么法院将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会去异地找我朋友嘛??那样岂不是对朋友的名誉很不利?请知道的人回答一下,感激不尽!!

申请执行的期限为1年
也就是说法院判决生效
1年内不申请执行,就不能再申请执行

而法院已经执行过了
但是没有完全执行到位,那么可以继续执行(无期限)
什么时候提供可以执行的财产,什么时候法院就帮执行。
直到执行完毕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