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甲与被告人乙是同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6:49:18
因对乙的言行不满窜到乙阻住的房内。威逼你乙拿出2000元“了事”,乙在还价1000元未果的情况下。即拿出存折带着甲步行到附近银行领取存款。在领款柜前台,甲见乙的存折上有存折上有存款人民币2700元时/既提出要2500元时。当遭拒绝时。甲以要砍杀乙想威胁。迫使乙按密码领出2500元交给了甲。甲的行为构成何中犯罪?为什么?

这是犯罪的转化,起初甲的行为应属于敲诈勒索,后用威胁的言行,迫使乙交出2500元,为抢劫罪

恐吓,威胁

我认为,甲的行为构成入室抢劫罪,抢劫罪是指犯罪嫌疑人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使被害人不能或者不敢反抗,从而非法谋取他们财物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63条规定,入室抢劫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