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和诉讼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2:57:53
某市A区居民李某在B区开办了一家企业,因违法经营,B区工商局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并处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李某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市工商局作出了维持停产停业、变更罚款为2万元的复议决定。李某仍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将()作为被告
A.市工商局 B.A区工商局 C.B区工商局 D.A 和C

(2)对此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市()
A.A区法院 B.B区法院 C.市工商局所在地法院 D.A 和C

疑惑:(1)原行政决定算一项还是两项?
是不是不同性质的处罚就算分开的决定?
(2)企业不算不动产吗?

谢谢!
好像没问清楚

我想问的是
责令停产停业、3万元罚款

这个算是一个行政行为还是两个行政行为

(1)A.因为属于复议改变的案件,被告就是复议机关。

(2)C。原机关和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都可以管辖,只有选项C正确

原机关作的是一项决定,行为罚和财产罚

企业的设备。厂房等才算不动产,企业是一个笼统的概念,是一个法人

1.选D,因为李某已经向市工商局提起了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和原行政处分相同,因此可以对做出决定的单位和行政复议单位起诉。
2.选B,行政诉讼案件归案件发生地法院管辖。

原行政决定算一项,因为李某不论提起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都是针对其企业违法经营给予行政处分的不服,虽然前后的处理手段不一样,但是都属于对行政处分不服的救济手段,因此算一项。

不动产的概念是无法移动或者移动就会影响其价值的财产,企业不算。

1C 2 B
1、2项 2、不知道
属一个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