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相关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7:15:05
某乡镇服装厂聘用的职工中80%为女性,为了企业生产的正常进行,1996年,经与部分职工协商,并征求了半数职工的意见,制定了该厂的有关劳动规章。该规章规定,本厂职工带薪产假为60天,双胞胎假期延长十天。同年10月6日,工周红产下一对双胞胎,国庆节开始一直休假。产后身体

一、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视为无效;
二、产假90天(产前15天,产后7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三、而且这位女职工在哺乳期内,还应当享受每次30分钟的哺乳时间。

去找律师啊 我们回答的也不细
厂里制定劳动规定 也要 按照 劳动法 去办

法律规定为90天。该厂行为违反法律,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或向妇联举报。

产假最少90天。服装厂规章制度中关于产假的规定违反法律,是无效的。应该至少休90天,双胞胎的还应该增加。

工厂的劳动规章不能对抗法律,法定就是5最少90天,双胞胎延长

有事实,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