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劳动法 (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21:11:05
我家有一个沙场,因为进冬已经停业,一名员工自愿看场.在一天早上,因为喝酒,导致脑干出血,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当日所有费用都已由我出.第二天办丧事,饭菜费用也已由我出,工人和我沙场没有劳动合同,现在死者家属向我要20W,如果告上法庭,应该如何处理,如何判决,我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是否应该赔偿,如果赔偿应该是多少?(此员工与我有亲属关系)
此员工是08年12月13日起,开始看场工作,并答应给他支付工资.工资定为500元.死亡日期是08年12月21日.
此员工正式到我沙场工作日期是08年3月13日,正常工作(非看场)工资为 1000元
此员工父亲去世,有一位母亲,四个兄妹,一位妻子,三个孩子(都未成年)
死者和我都是辽宁铁岭人,沙场在辽宁铁岭和开元的交接处
如果起诉到法庭,我具体应该赔偿多少?

1、“一名员工自愿看场”:自愿看场是什么意思?你不用人看他无偿、免费非要看吗?好像不是这样吧?,是否是他自愿在冬季看场、你家也同意用他并给他支付看场工资了?如果是这样,你家更麻烦。

2、如果是他自愿、无偿免费为你家看场,可以视为无偿帮工:如果你家不同意他帮工的,可以不赔偿。如果你家同意了他帮工:他是在帮工时自己喝酒导致病亡,你家无过错,可以不赔偿、但应在受益范围内适当补偿。补偿数额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解决。

3、如果是你家同意他自愿看场的行为、并为他支付看场工资:就是他与你家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1)在2008年1月1日后,从他开始为你家工作满一个月之日起,每月你家应给他双倍工资:就因为与你家没有过劳动合同,如果有合同就只支付工资就行了。
(2)他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行为(看场)发病,如果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为工伤:你家如果没有过给他买工伤险,就应由你家按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如果买了工伤险:应由工伤保险机构支付赔偿。

4、“如果告上法庭,应该如何处理,如何判决,我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是否应该赔偿,如果赔偿应该是多少?”:
(1)如果他与你家是劳动关系:不能直接告上法庭,应到劳动部门解决;如果他与你家是简单的雇佣关系:可以直接告上法庭。
(2)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见上。
(3)工伤赔偿标准:(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首先,弄清楚你们之间是否形成劳动合同关系。这并不是看你们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为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