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工伤断了,请教赔偿问题。急,严重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7:26:14
我是一个镇上的私企老板,职工A和职工B合作.职工B按快机器.导致职工A受伤。当时发现受伤职工我们立刻将其送往县医院帮忙止血,准备马上送往区里的大医院。当时我们自己有车,可是受伤职工的亲戚一定要120车送往。等待120车接近2个小时,耽误了接指手术的最佳时机。

受伤职工左手中指、食指及右手的大拇指、食、中、无名指全部被机器截掉。
经过手术,由于流血过多,受伤的时候也较长。
左手食指被截两个关节和右手大拇指指甲部分被截做了皮辨。
医药费总计约6万元。
现在受伤职工已出院。受伤员工以前工资最高不超过7,8百。
现在每月支付生活至少1千多元。

了解了上面的情况,我想问。
我公司的责任在多少?
受伤员工的手被评为几级?(厂在镇上,上面是县。)
具体的赔偿情况是?
请估计一下赔偿的金额数?

谢谢,各位啊!!感激不尽啊。请各大律师们看了,尽快回答。
急啊..我需要看看你们的回答,心里有个底.再次谢谢!!
懂知识的法律朋友们,也帮忙解答下.谢谢!!!
如果不私了.请问估计一下.赔偿金额是多少,???

受伤员工手指像上描述的这样..大概是几级伤残???

你们没有给他上保险吗?按规定在治疗期间要给他按上班的工资,现在受伤职工已出院你带着受伤职工到鉴定机构鉴定伤残,再到劳动部门进行仲裁,这是最好的办法。只有这样才无后顾之忧。

15)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
16)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
17)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
18)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如果上述有一条成立的话就是6级伤残。
赔偿的话
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