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合法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1:38:34
港怡员工退费确认函

1. 公司基本情况说明:港怡公司在2008年的经营活动中遇有北京奥运会,使北京员工不能进入候机楼开展业务;在西南地区的经营中又遇到大地震的灾难;全部过去之后,再遇金融危机,致使航空业全面萧条。目前,港怡公司原址各办公室门被物业公司和房主封闭,报警后警察不管;再加之奥凯航空停航,给公司造成巨大亏损。这些因素使港怡公司资不抵债,现正联系会计事务所进行清查核资,准备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在此,公司管理层本着为员工负责的精神,委托本人四处奔走借款,为员工退费:证件抵押金和保证金以及拖欠工资。
2. 不能退回服装费的原因说明:员工业已发生的服装费,港怡公司已全部交付服装厂,服装业已交付到您手中,港怡公司并无不当得利,因此不在退费之列。
3. 退费的实施说明:证件抵押金: 元;保证金: 元;拖欠工资: 元;总计: 元。
4. 您的手机号码:
以上三项望您依据您手中的票据真实填写,当与公司财务对账无误后,于元旦之前您将接到原工资卡中第一笔壹仟元汇款,余额将在次年六月底前逐月退完。其中,您交付港怡和蓝天之外的中介费用不在其列。为了保证是您本人签字确认,请在本文后附上您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您退费单据复印件,一并寄给我。(寄信地址:首都机场100621—2信箱收,邮政编码:100621)
5. 特别提示:第一,凡是工资卡丢失的员工请自行办理一个建设银行存折,将存折署名页面复印后邮寄给我,以确保退费款项确实退给员工本人手中;第二,本文须从电子邮件回复中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碳素笔填写,涂改无效;第三,本文一经您的亲笔确认之后,您与港怡公司劳动关系全面解除,所有债权债务全免,所有单据作废;第四,凡是对本公司进行司法诉讼和实施劳动争议仲裁的员工将由法律和司法强制执行来解决退费问题,故此不在本次非诉讼善意退费范围之列;第五,本文一式两页,以第一笔款项到账开始生效,以2009年6月底前全部退费完毕废止,凡确认签字后不得反悔。第六,本文的解释权归本人所有,若有疑问可发电子邮件问询:g631@sohu.com

员工本人确认签字处: 日期:

本人认为不合法。

一、文中提到的“本人”是何人?是否能代表公司?这种情况下应该由公司人事部门和工会出面,而不是“个人”

二、所欠款项应该一次性付清,如公司确有困难不能一次性付清的,应该由劳动监察或者司法部门批准并指定日期。

三、除应还清所欠款项外,还应作出相应赔偿。

建议当事人寻求劳动监察部门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