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财产保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0:25:36
对方财产是住房(按揭) 现 房产证在银行抵押 能否做诉讼财产保全 ..
做诉讼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条件? 还有做诉讼财产保全需要的费用是多少?
对方为网上通缉犯 如果不做保全 对方房产能转移吗??
还有做诉讼财产保全 要怎么办理?

一、诉讼财产保全的条件

  1、申请人、被申请人为案件的当事人;

  2、存在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能;

  3、请求保全财产应为被申请人的财产或者是双方当事人争议的财产;

  4、有明确的财产线索和有关证明材料;

  5、按时交纳申请费并提供可靠担保。

  二、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应递交的材料

  1、财产保全申请书;

  2、保全财产的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1)财产为机动车的,应提供机动车牌号、车辆登记管理机关;

  (2)财产为房地产的,应提供房地产处所及权利人姓名(名称),并提供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登记材料;

  (3)财产为个人银行存款的,应提供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储户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帐号;

  (4)财产为单位存款的,应提供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及帐号;

  (5)财产为股票或者股票帐户内资金的,应提供股东帐户号及证券交易指定场所;

  (6)其他财产,应提供财产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价值、所有权人、所在地等详细情况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7)申请保全时业已存在的保全线索及证明材料应一次性提供完毕。

  3、有效的担保材料。

  三、诉讼财产保全的担保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担保。担保可采用现金担保、实物担保、担保人连带保证三种方式。

  1、当事人以现金担保的,应按申请保全所涉财产价值的30%交纳保证金;

  2、当事人以实物担保的,应提供价值不低于申请保全所涉财产价值80%的坐落于本市的房地产或者沪牌机动车作为担保物。当事人以实物担保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或者机动车权利人出具的担保书,担保人的工商登记资料或者身份证。

  (2)房地产或者机动车的权利证书。以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