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后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7:59:19
现在问题状态

公司没有书面通知,没有提前通知
公司以经营不善,运作不畅,无事可做为由,让放长假,具体时间不确定,没有补助,等上班通知(实质就是要辞退)
交涉后打算只给1000元补助
工作时间 一个月试用期,转正2个月 共工作三个月

请人家帮我看看 该怎么办,谢谢
那我想问问,这样的情况应该得到多少赔偿呢
非常感谢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也就是说,单位让你们放假,是要支付生活费且为你们缴纳社会保险的。
2、如果单位要和你解除劳动合同,是要和你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解除或者因企业确实经营困难,你们签订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单位可以提前一个月或支付你一个月工资和你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还要支付你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就是你前三个月工资的平均数的一半)。
3、单位这是想让你们自己提出辞职,这样他们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了,但他们应该按照第1条支付生活费才合法。

补充:1、你主动提出辞职你得到的就是事先协商好的1000元补助,这还是要在你们事先有书面约定的前提下,要不然很可能一分没有;
2、单位让你放假休息,你每月可以得到生活费(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0%),外加社会保险;
3、单位依法和你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你半个月经济补偿金,符合签订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合同不能继续的,还需要支付你1个月代通知金或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你
4、单位违法和你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你相当于2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也就是1个月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都没了,还没有第三点强呢

差不多了,你目前的状况,公司明确辞退你的话,赔足了就是1个半月的基本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