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案例分析题~紧急求助,好心人帮忙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23:52:38
小赵与小张是同村村民。2005年5月10日,小张与其子李春生(15岁)到赵承包的果园里偷摘了一篮子桃子,被赵的妻子杨某发现,引起双方对骂。后赵某得知,讲李春生打伤,造成医药费等经济损失1560元。于是小张向县法院起诉,要求赵某夫妇赔偿损失。法院传唤一原告两被告到庭,但赵某瘾车祸未能到庭,法院经审理作出被告败诉的判决。后由于被告不服上诉。上诉期间,县法院院长发现本案在程序上有重大失误,于是指令原承办此案的审判人员再审,并做出了再审判决。
问题:(1)本案的审理存在哪些错误,如何改正?
(2)如一审判决已生效,法院如何纠正错误?(虽然分不多,希望您帮帮忙解答)

一、存在以下错误
1、原告不适格,李春生应为原告,
2、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才能缺席审判。
3、赵某遇到车祸而不出庭,是正当理由,应当延期开庭。
4、上诉期间,县法院不能再审。只能等二审的结果。
5、再审必须由审委会决定并且另行组成合议庭

二、法院院长对本院生效的判决,发现确有错误的,可以按审批监督程序提交审委会决定再审。

上级法院认为下级法院已生效的判决错误的,可以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当事人认为以生效的判决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向检察院提请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