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签定劳动合同,上保险,我自己已经向单位申请辞职了,还能要求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7:13:02
说明:
1.工作时间2008.5.4-2008.12.31 我手上有充分的证据
2.我的工资构成是:基本工资2500+300(房补)+150(话补)

问题:1.从5月至12月,根据新实施的劳动法我能得到几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偿,怎么计算?
2.未交的保险以我的工资应该怎样计算?
3.如果通过劳动仲裁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一,从2008/6月起,每月向你支付2倍的工资;
二,要求单位补缴未购的保险;

1、6个月的工资补偿,和你已经拿到手的6个月工资一样多;
2、未交保险,可要求公司另外支付当地平均工资的10%给你,或给你补交
3、劳动仲裁一般时间在60天以内,各个地方办事效率不一样的!
4、另外,如果企业到地方法院要求进一步解决,时效会拖长至半年左右啊!

不是派遣工就可以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