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物业费,因为结婚二天被偷现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23:57:28
2006年11月份.我结婚的当天亲朋好友给的喜钱,由于太晚了.银行关门了.所以我带了喜钱晚上回到我的新房,放在了柜子里,第二天由于有急事急忙出去了,晚上也没有回家,第三天到家,发现钱没有了,后阳台的窗户被撬,我报了警,物业公司和派出所勘察了现场,也确定了被偷的事实,别的都没有丢失,只有现金19000多块钱丢失,然后我去找物业要求赔偿的事,物业说你丢了现金所以我们没责任,你说你被偷了19000多块钱,也不一定,谁能帮你证明。我很恼火,结果我就搬到我老家去住了,一直也没有提这个钱的事,直到2008年10月我才回来住,然后物业问我要物业费,我一口回绝了,我说我被偷了,你们不负责,还想要物业费,我不给,什么时候把我被偷的钱补完什么时候再给,(我买的房子108个平方一年的物业管理费是380多块钱,等于是50年的物业费用),然后物业跟我说,你能找到相关的文件说你被偷了现金不需要交物业费,我说好,我去找。
现在我想求助有关人事我这个事应该怎么处理?????
那我随便再问问,物业有没有责任赔偿我的损失?
可以告诉我。这件事是谁的责任,是我,还是物业,应该怎么办?

首先,先不说丢失多少钱,单单就你的房子被撬就说明他们没有尽到责任(这是公认的事实,他们想赖都赖不掉)说明他们不作为,你们没有给我提供相应的服务,我为何要给你付钱?等公安机关把案件破了,物业费的事再说,记住一定不要给他们物业费。

首先你要证明你的确被偷了这么多钱,空口无凭。寄望公安机关尽快破案。

要打官司了~~~各方出证据有法官判了~~

你说到现金被人盗了,要想物业赔给你,物业是不会赔给你的原因是物业只是负责公共场所的维修和养护以及公共场所的治安。你家里是不属于公共场所所以物业是不能赔钱的。在一个是你都的不是物品,物品有没有可以确定,但是现金,是不能确定的。要是你说现金丢了,物业就要赔给你。那没各业主都说丢了,那物业不得关门呀!
在一个就是你不交物业费是违法的,因为物业费是包括一下几项:公共设施的维修和保养费用、公共场所的卫生以及治安费。里面没有包含个人财产丢失所赔偿的费用。据个例子:例如你小区有停车场是收费的,你把车停在停车场玻璃碎了,这个物业是要陪的。但是你要是不停在停车场,物业也是不赔的。
要是你去法院起诉物业,你没有证据证明你丢了钱,只能证明确实有小偷进去过物业只能承担做多20%的责任,80%的责任是在于你疏忽大意。至于是谁的责任双方都有,你站的比例要大得多。

不交你又不犯法。。且不说你被盗了。
现在很多就无理不交的也多的很。。当然我这不是说你。
如果是我。我也不交。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所述:如物业公司所承诺的保安工作中有24小时巡逻制,并严格按服务要求做的话,那么物业公司可以免责。但是物业公司未能尽到自己承诺的责任,那么可以有相应的赔偿(根据公安机关鉴定)。可是据您的物业费收取的等级是0.20元/平方,属2级服务等级来看的话,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您拒交物业费有可能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不过您未住期间可以按新规定缴纳70%物业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