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劳动合同 保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22:12:29
我与厂签定的是无固定劳动合同,我的月薪是3200元,但多年来厂给我买的却是最低标准保险。请问工资与保险挂钩的吗?我有权终止劳动合同向厂方提出赔偿吗?
谢谢各位的建议。
我签定的劳动合同是月薪,没有说明保险要按多少钱上。我的我已经向单位提出了异议,但没有得到回复。
由于厂方没足额买够保险,我想向厂方终止无固定劳动合同请问有依据吗?这样提出会得到每年一个月的赔偿吗?

工资与社保缴费是挂钩的,去年的平均月收入决定了今年的月缴费额,
单位按最低标准缴费是错误的,你有权向单位提出异议,
不过在你决定与单位探讨此事前,要考虑好发生矛盾后,是否还能继续就职,现在工作不好找,真要没有了工作,那就连最低标准的社保也没有单位给你缴了.

工资与保险不挂钩

除非你合同里写了保险按多少钱上 否则你没理由跟厂家提出终止合同的

他给你上了保险 就是合法的

针对你的补充问题:

只要你提出辞职 是没有1个月赔偿金的 因为厂家并没有违法

您好!
工资与社会保险是挂钩的。即是您的工资相对较高,企业到社保中心给职工办理参保手续时,选择的是最低档标准,所以职工只能按最低档标准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企业这麽做是违法的,其选择最低档标准就是少拿些钱罢了。
每年的四月份社保中心都会给据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更改基数,相对收入员要调整社会保险档次。

1、一些公司为了少缴钱,尽量按最低缴费标准来缴费,这是违反规定的,严重的应受到惩罚。

2、社保缴费与工资紧密相关。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员工工资水平确定的,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3、这已损害了你的合法利益,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补偿,并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按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