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赔偿提问,请专家回答,好的话可以追加分值 在线等 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8:10:10
2008年的合同已经到期,公司不再续约.有提前20天通知,只发了到2008.12的工资并无其他补偿.公司与我没有签订合同.那么我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或权利.如果公司拒付又通过哪些途径保护我的合法权益?请详细回答
只是刚进入公司2个月,金融危机要裁员,当初进入是没有试用期的,直接按照正式员工待遇
ps:提问中合同是一个类似口头协议,没有书面证明

你说你的合同已经到期而且不再续约,你又说"公司与我没有签订合同"这句是什么意思?是指你在公司工作这段时间没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公司给你的报酬和福利跟其他同事一样吗?如果是一样的,那么你没有理由得到什么补偿.再就是合同的期限问题,看来你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既然到期了,而且公司又没有无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当然也就没有什么补偿而言了,但是你劳动合同里所规定的福利待遇什么的你要算清楚,向公司索取.

  当然你要求的补偿要合理,公司如果拒付,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如果还是不行,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些规定除外).

  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所以你要保护好或者收集一些证据.

  !(修 改)!
  根据你补充: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中规定了"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其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同样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说的进入公司两个月,而且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公司应当支付你每月二倍的工资.所以你保留的工资条的日期啊什么的是个很重要的证据.(试用期是你跟公司约定的,这个证据当然也很重要,这个工资条上的数目也很清楚,二倍就行,你要找些对你非常有法律效力的证据证明你什么时候进公司的啊,工资多少啊)

  再有就是你说的公司裁员的问题,劳动合同法也有明确而详细的规定,但是规定了在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的人员,大致三类:1,签订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老人或未成年人需要扶养的.

  我上面说的就有两点对你有利的:1,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要拿二倍工资的.2,公司首先提出解除协议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