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有这样的权利么?我该怎么维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3:43:32
我家小区的物业什么都不管:
1、小区随便进,门口连个档的都没有,出租车随便进,外来车也随便进。门卫室里倒是有人,但是不知道是干什么的。
2、晚上了小区大门的灯也不开,是什么小区都看不到。小区里的路灯也不开,漆黑一片。
3、单元门坏了,也不修。对讲机不好使,也不给修。门上的玻璃碎了,钉个模板挡上。

唯一做的是 三天两头给扫个地。

我们小区一共8栋楼,其中两栋是带电梯的。

前两天突然贴个通知,说1月8日开始刷卡使用电梯。带好证件,电梯费和陈欠的物业费到物业办公室办理电梯卡,押金50元/张。

我们家电梯费一直都交,从未欠过。物业费,因为感觉物业没服务什么,就交了3个月的(扫地的费用)。

之前有过业主委员会,但是物业我行我素,根本没用,就解散了。

我想问一下,物业有权利这样做么?我们交电梯费是不是就应该享受乘坐电梯的权利?物业这样收物业费是不是有捆绑销售的嫌疑?就算这样这两栋楼都交了物业费,那其他6栋楼呢?是不是不公平?我们应该怎么办?

1.国家有物业管理条理,但地方也有更细化的地方物业管理条理;不知您是哪个城市的?可参考.
2.所述123方面不知业主和物业签有<物业管理合同>没有,即使没有,其服务内容国家条理也有相关规定,属物业不作为;
3.业主要明白,义务和权益是相等的,出什么样的价位,得到的服务质量也是不同的,3星级酒店价格和5星级的当然价位和服务,设施是不一样的.
4.业主要团结起来,为了自身的居住环境利益,成立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公司,监督物业公司的工作质量.
5.我们城市规定,物业费由物价局监管,你说的电梯费经过贵城市物价部门同意认可是合法的吗?如没有,既属乱收费,受行政处罚.

成立业主委员会,集体投票更换物业公司

典型的恶性循环。部分业主感觉物业服务不到位而不交物业服务费——物业降低服务质量——导致更多的业主不交物业费。
这样玩不下去的,受害的最终还是全体业主。
凡事都有法律依据,像你说的第一条,你们小区属于开放式管理。那就要看物业服务合同是不是说要开放管理,如果是,怪不得别个,如果不是,物业就严重失职,可以召开业主大会罢免物业。或走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其他几条也要看你们和物业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看物业是否履行服务合同。

小区前期接管和后期管理出现问题,是否符合物业管理合同和口头协议

看来你们的物业不太正规 ,可以通过业委会重新选择物业公司 ,可以看看物业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建委主管这事。

为了业主的利益

成立业主委员会,集体投票更换物业公司 。

换物业公司 就是你们可以拟定一份招标书,会有很多物业公司来竞标,选你们感觉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