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欠条没有收回,钱已还,收条不在,通过法院要求归还,现在该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2 21:43:35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1\欠条没有收回,钱已还,收条不在,那么你怎么证明你归还了欠款?如果不能证明的话,对方还是有可能要求你归还该债务的;
2\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保护其权利的权利。 诉讼时效消灭的是一种请求权,而不消灭实体权利。
3\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二年,你的情况应适用普通时效,但诉讼时效有中止、中断与延长,并不是10年了就不能追索了;
4\你的问题关键不是超诉讼时效的问题,而是解决怎么证明还款的问题:
你可以跟对方结算,出个结算书,也可以要求对方给出个原欠条作废的证明,最好不要到法院起诉要求归还,没有证据也打不赢这场官司,有证据也就不怕对方拿者欠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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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证据,如何证明您已经还钱了。如果弄巧成拙,还可能遭到恶意反诉,要求你还钱。
一般而言,如果对方一直没有主张过,已经10年了早于超过诉讼时效,其拿着欠条也不受法律保护了。

时效已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