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物合同和正式合同不同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8:25:37
08年新劳动法规定,不管是公司裁员还是自己辞职都有工龄补助金的,6个月以下补助半个月工资,1年的1个月,那劳物合同有吗?具体依据在什么地方?
我在公司辞职的时候我就要到了一个月的工龄补助金那是怎么回事啊,我的合同是07/7/31-08/7/31,我7月的时候不做了怎么有啊

补充问题的回答:是不是最后一个月工资啊,或者是因为合同到期而单位不续签而应当支付的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要么是单位搞错了,或者单位好心补偿你。

这是你对新劳动合同法的误解,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辞职的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现在没有劳务合同的说法了,劳务合同是违法的。劳务派遣的应当同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样的
也是依据劳动合同法。

辞职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动议的,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由双方协商,用人单位没有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义务。
劳务合同如果你是劳务派遣公司派出的员工,那么你的权益应该由劳务派遣公司满足,这一点和一般劳动合同一致。
如果你是单纯的劳务合同,即企业的非全日制工,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