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办的房产过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0:07:56
有这样个问题,想朋友们请教,房子名头是老爷子的,现在老爷子已经过世,老太太想把房子转为大儿子的名下(老太太现在由大儿子抚养),如办理赠与需要其他儿女签字吗?现在儿女们签字费劲,都不爱签。如果他们不肯签办理买卖能行吗?如果写遗嘱都需要哪些手续才能在法律上生效?还有什么其他的好办法,希望指教。谢谢

1上述房产是老爷子和老太太的夫妻共有财产,一方去世后进行分割,老太太在世,所以上述房产中一半属于老太太。老爷子去世了,关于他的那一半房产份额如果他没有有效遗嘱的话发生法定继承, 由配偶和子女共同分割, 所有继承人都有继承和放弃的权利,办理时可以自愿选择。也就是所有继承人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时候要到场并签字

2因为老爷子去世了,所以关于老爷子的那份份额因为没有办理继承手续,所以老太太不能处分,也就是如果老太太立遗嘱的话,只能处分自己的那一半份额和可以从去世的老爷子那继承的那一部分。而赠与的话,老太太只能赠与属于自己的部分, 而且不动产的赠与要办理公证并过户,所以在办理老爷子那部分继承前是不能赠与的

3理论上,除非法定事由或者自愿,否则不能剥夺他人的继承权。所以关于老爷子部分如果其他子女不同意的话, 是不能让大儿子完全继承的。当然现在能做的就是让老太太办理遗嘱公证(建议公证遗嘱 效力最高 认定简单 不公证以后很麻烦)。这样可以保证老太太去世后房产恩能有一多半归儿子所有

4当然还有个不常规的办法。就是和所有继承人说好了,办理继承的时候让老太太继承, 所有子女都放弃继承,这样办理后房产就是老太太的个人财产。这样老太太无论是遗嘱 赠与 还是买卖多可以处分全部房产,而要想把房产给大儿子,这时候只要老太太一个人就可以觉得了。

备注:公证遗嘱公证处有格式,只要老太太一个人去就可以,不需要子女去认同或者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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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楼上的回答非常精妙,看来是行内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