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年的土地证有没有法律效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7:36:22
我家有52年发给的土地证,当时因家庭有事外出,75年等回来时部分土地被学校占用,当时考虑到学生上学,一直没有要回,87年找到校长商讨要回,学校没有答复,直至91年学校办理了土地证,也没给个说法,2008年学校搬迁,土地空闲,现在想要回,请高手指点能否要回?如果打官司怎样打?希望律师指点!如有意可以联系打官司。

52年的土地证具有法律效力。
  国家未发布52年颁发的土地证失效公告,该土地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之间因为土地使用权发生争议,可以到当地国土资源局查询。如果到法院起诉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

我个人的观点是,既然你们两个都有证,你在他拿证的时候没有采取相关措施,,比如提出异议或者是行政诉讼。就是可以默认为你放弃了此权利,换言之,行政机关颁发证书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在它做出的两个相矛盾的行政决定时,在一定时间内有厉害关系的相对人就应该提出异议,这个责任就在于你自己了。

由于你没有及时换发土地使用证,(另外看你有没有档案估计不一有了,年头太多了如果有档案还可以。)原证应该是作废了。

我们这里也有和你类似的情况,最后结果是官司打输了,土地证现在不承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