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是针对企业老板?还是劳动者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23:23:21
我是从事健身俱乐部的工作的.我从17岁就已进入此俱乐部.在俱乐部里工作也有一年半的时间了.刚进入公司时.我是做服务员的.基本工资当时是750.公司说要扣除我的工衣费300..每月扣50.半年扣齐.我一天的工作时间为9小时.一周休一日.在工作期间.公司没有与我签定劳动合同.还有一些社保方面都没有帮我买.做服务员差不多一年后.公司又把提升上去做销售员了.销售员基本工

17岁那时候还不能工作、
老伴扣除那些钱也不应该、
但那时候你也不能说什么、
你现在18要是还没签合同的话、你就应该问问老板了

约束老板,保护劳动者,不过这种官司很难打,又没合同,人家会不承认你是他们员工,你也没办法。这种官司诉讼期也长,以后跟老板关系也好不了。所以应该联合你们的工友,私下达成一致,让老板签合同,慢慢再提福利工资。

问题没有问全?
劳动法是民不告官不究。其实我国劳动法执行的很不到位。

不是特定的约束某一方,是约束双方,两边都要遵循一个特定的约定,循环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