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订劳动合同,有口头约定,但没涉及金钱,怎样做出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23:44:58
我有一块空置地,因没找到合适项目,就请朋友帮忙看下,但没说明补偿。现朋友将我告上法院。补充:【当时没有签订什么合同,就口头说了下。但是他实际并没有帮助看过,并且在没得到我的同意前提下从里面拿走了不少东西。现在要求我赔偿他从开始到现在的3年工资。】我请问下,我该赔偿他吗,如果要赔偿,应该赔偿多少。并且我可以告他偷盗吗,因为当时没有清点物质

不签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违法,口头约定不具备法律效率。如果超过一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向用人单位索取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不必赔偿。1口头约定并不算。2你现在马上清点财产,做报告和鉴定。3不清楚他以什么名义告你上法院的,所以建议你法庭外调解。4如果对方不同意,找律师,你有胜算的余地。5他未经你同意拿走的东西可有他人作证?或物证?有一项就可以告他偷盗。

个人觉得你不用赔偿,因为他没有证据证明你们存在雇佣关系,而你可以要求他赔偿拿走的东西,不过前提也是你能证明他那走了属于你厂房的东西。

不用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