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公证书的房屋遗产继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00:55:00
母亲病逝,就我一个孩子。父亲再婚前曾公证过他的房子在以后由我继承,与继母无任何关系。现在父亲也去世,继母是否有居住权?这样是否我不能继承房子?如果可以继承,要什么手续?要不要再去公证我是房屋继承人?父亲已经公证过了房子以后归我,可房产证现在不改的话还是我父亲的名字啊?我继承房子的话要不要叫什么费用?
继母不是没地方住,她自己两处楼房出租,还把我这套房子换了锁不让我进去。我现在还是学生,还在上学,平时没时间,所以想趁假期申请继承。但是继母的两处楼她买时候都没过户,房主还是以前那房主的名字,我没有证据证明继母有楼。其实她现在锁起我的房子她也不住,她也是住别处。我跟她因为这事闹的很僵,我一个学生,也不知道该怎么办,父母双亡,也没人能帮忙。所以我想问问,是不是我自己去办理手续就行,不用继母跟着吧。她才不会跟我去。

从你叙述的情况来看,你父亲生前把他所拥有的房产以公正遗嘱的形式留给你继承,那么现在你父亲已经去世了,你当然是这个房子的合法所有权人。你其实已经继承了房产,不用办任何手续。

只不过你如果要行使这个房子的物权权能,比如要卖这个房子,那么一定要先经过过户手续,把房产证换成是你的才可以。只有办理了过户手续,你才可以享有对这个房子的完全的物权效力。

至于办理过户,你就不用再去办理任何公证了,你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原房产证,你父亲曾经要你继承房子的公证书,你和你父亲的身份关系证明(当地派出所开具)和你父亲的死亡证明。过户的费用主要是契税,占你房子评估价的1.5%到4%根据你所在的省份和房屋面积的大小会有所差异。另外就是些零散的手续费用,具体事宜咨询你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

最后,关于你继母的居住权,我国法律尚没有这样的规定。但她毕竟是和你父亲曾经一起生活的人。如果她现在确实没有地方住,你也可以让她暂时先住在这里,但这并不影响你办理过户手续。

你父亲生前所作公证是遗嘱吗?是否是办理了继承你亲生母亲的继承公证后立的遗嘱呢?如是的话那么你父亲就是将全部的产权立遗嘱在死后由你来继承,指定了继承人.你是可以继承的.
但要指出的是,如你继母现没有住所的话,她有居住权,产权归你,但居住权还是有的,有物权法中,产权与居住权是分开的.不过你可以先办理过户,如果你生父已办理了你生母的继承公证,然后再立有遗嘱,你可以带遗嘱书,死亡证明(指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身份证等证件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过户要说明的是,如果你将继母赶出该房屋的话,针对于居住权,你后母可以起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