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8:48:59
您好!律师
我想咨询下,我妈十年前和我父亲离婚,当时离婚,是由于撤迁,我父亲当时想多分套房屋,再加上我父亲也经常和我母亲吵架也有多次想离婚的意思,骗取我母亲,去法院假离婚,我母亲是一个什么不懂的人,没什么文化,也没什么法律保护意识,当时就真的去法院判决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当时判决上面是
写的比较有歧义,一下是法律裁决书:
原告林金平与庞建辉离婚一案,经本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下协议:
1.林金平与庞建辉双方资源离婚。
2.共同所生小孩林峰(男 8岁)归庞建辉一起生活,林金平每月负担小孩生活费50元至小孩独立生活止(此款每月14日送到小孩居处)
3.家庭财产:本市东区新建巷5号房屋内的所有财产归庞建辉所有。
4.其他无争执。

我妈以为是假离婚,但是我父亲那方是真正离婚,我母亲头脑不是很精明的人,属于那种很本分的女性,就签了字。签字后不久,我父亲又告知我母亲又说什么撤销了离婚,其实是没撤销,当时是上了我父亲的当,我母亲就一直认为是撤销了就一直没关这个事情了,事后5年房子将要拆迁了,拆迁到另外的居处了,房子并没多分,就一套两居室的房子,房子的户名是我父亲的,后来我父亲一直几次犯错关进宫,房子就是一直给我妈在居住,居住了有将近10年样子,现在我父亲回来了,现在我父亲就想卖掉这个房子,想把我和我母亲赶出去,当时离婚是92年,相隔现在已经有16年了,我和我母亲一直相依为命依靠政府低保生活,我和我母亲都没有经济能力,母亲一直都很多大病缠身又没工作,我也是刚毕业,假如真的要赶我们出去的话,我们不知道怎么办?想请求下律师,现在这个情况能否有挽回的余地。依我的想法,应该如果是按法律上的判决的话,如果子女归谁,房屋就应该判给谁,请问下这个说法正确?还有我对判决上的第3条款家庭财产分配有歧义,房屋内所有财产归庞建辉所有,这个是否包括房屋在内,当时如果是要房屋内财产的话,房屋内没有一个值钱的东西,连一套像样的饭桌都没有,我也不知道我母亲为何为同意接受的?

答复:“应该如果是按法律上的判决的话,如果子女归谁,房屋就应该判给谁,请问下这个说法正确?”不正确,法律对此无规定。
答复:“本市东区新建巷5号房屋内的所有财产”不包括房产,只包括房屋内的其他财产。

对于婚姻关系,我感到很抱歉,因为对于签订离婚协议所导致的法律后果你母亲应当可以预见,因为法律所规定的法律后果要以一般人所能认可为标准,不能对于你母亲的情况来特别规定。而且对于已经生效的离婚诉讼是不可以申请再审的。所以你母亲已经同你父亲离婚是法定事实。

对于你的房屋问题,虽然已经拆迁了,但对于原来的房屋,我不知这个房屋的具体情况是怎样的,他是不是你父母结婚后共同购置的,还是婚前你的父亲或母亲就已经购置好的,还是有贷款是否由夫妻共同清偿的?这些我都不了解,所以你母亲是否能得到房产或对房产的补偿,我暂时还无法回答。但是其他财产就像协议里约定的一样,不能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