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公司故意不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1:43:52
我于2008年7月应聘到一家公司上班,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2009年1月16日接到公司口头辞退通知。按照同公司签订的合同,公司单方面解雇我需向我补偿2个月工资,刚开始公司同意补偿我一个月,我同公司理论,公司却以我丢失数据为由一分钱都不补(事实上我并没有丢失数据),还对我说“你去劳动局告我呀,我不怕你告,我有关系”,公司甚至说我丢失了数据要我赔偿。公司故意威胁我,而且他们有很强大的后台。我想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我如何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正当的权益?难道就因为他们有后台我就得不到补偿了?
请问去劳动局告不能超过什么期限?

去劳动局应当是寻求劳动争议仲裁,根据我国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规定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也就是说,你应当在发生争议起(按你所给的信息的意思应当是1月16日起之后)60天内,提出仲裁申请。

先告再说,说不定他是纸老虎呢只是吓吓你呢?很多公司都是这样吓退劳动者的,呵呵~有效期是1年,仲裁免费,祝好运!
首先,辞退需要书面通知才有效。
再次,丢失数据需要提供证据,你保护好自己的东西注意不要被他们制造假证。
第三,即使你真的丢失了数据,那么公司制度上有没有规定丢失数据就要赔偿?一切按照企业规章制度,如果企业制度不合理,也可以告,需要劳动局审核备案。
第四,努力想想公司有没有什么其他违反劳动法的地方,如试用期,工作时间,社保等等。你可以研究下劳动合同法: http://hi.baidu.com/99%B8%F6%BA%D0%D7%D3/blog/item/6bc67b83aba4a8a40df4d269.html

1.如果是单方面口头解除,而你又没有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和四十条的情形,则次解除是违法的。你要求单位继续履行的话,单位要继续履行,不履行的话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2.不知你的合同的期限是从7月几日开始呢?若你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经济补偿金按一年的算;若不满半年,则支付半个月的补偿金。

3.如果丢失数据成立,那就得不到赔偿金了。如果丢失数据导致单位有损失,那就要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当然,单位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你在工作中有过错。你也做好准备吧。

4.劳动争议冲裁时效一年。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时效期为一年

我准备离职但公司要我续签合同,不签,怕到时候拿不到奖金或故意减少签了担心到离职麻烦,请问该要怎么做? 大人们,我工作转正了,公司说就业合同可签可不签,我应不应该签呢 签了合同,公司太苛刻,我不想干了,公司可不可以不给工资 公司和我签了合同 公司签了合同后降低底薪 签了合同但公司没给我合同 没有签试用合同,辞职了,公司不给工资怎么办 公司快要搬迁了只给员工签三个月的合同合理吗?合同期满不继续签,我们是否有什么补贴呢? 单位解决户口签订了含违约金的合同,又签了和人事局的三方合同,这份合同公司不给我。 签了合同,公司是否一定会给买保险?如果不买,那公司签合同的目的何在?